江苏省南京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区、镇街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5、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区政府所在地。6、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7、省级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引导资金,实施“创业富民·阳光育才”再担保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再担保服务,支持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富民。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各区根据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六、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南京市选聘办:(025)83638283
溧水区:(025)57206671
高淳区:(025)57338113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
本简章由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