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威海监狱招录公务员简章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经市司法局审核、省司法厅复核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
2013年山东省威海监狱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3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3年山东省威海监狱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及职位表.xls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威海市司法局
2013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