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威海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转任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录用计划及报考职位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或出版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631-51908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631-5226025
附件:1. 2013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职位表.xls
附件:2. 2013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xls
中 共 威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3年3月12 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