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罗山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招12人】
1、笔试试卷分二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8日上午8:00-9:30公共卫生基础知识;10.00-11.30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9月初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luoshan.gov.cn)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由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制定后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面试工作于2016年9月4日之前完成。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招考岗位通过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通知体检时遇有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如仍相同,则按技术职称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luoshan.gov.cn)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结果备案
罗山县卫生计生部门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共同盖章后于2016年9月20日前上报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计委备案。
七、措施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3、对于纳制和岗位管理人员,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二)特岗全科医生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