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洛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招25人】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适时在洛宁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递补办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数空缺,按照所报岗位从未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并接受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3、被派遣的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留在岗位工作;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洛宁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十、其他
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原标题:洛宁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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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范围和对象.doc
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