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1人】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生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襄城区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达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
6、笔试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事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用人单位联系不上考生,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可能递补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未主动与所用人单位联系或者联系不上而错过资格复审,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和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并发放《襄城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fxc.gov.cn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名额以1:1比例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职位匹配等情况。
六、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襄城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由本人自愿放弃情形的,取消资格,依据此次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聘用文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最低服务期内,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调离所报考工作单位。
3、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原标题:2016年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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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