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临沧市耿马县选拔县第一中长公告
(2)面试
1.时间:2016年8月14日下午15:00。
2.地点: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面试采取竞职演说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4.相关要求:进入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分别从办学理念、办学思路、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发表竞职演说(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和现场答辩三个问题(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总分100分,评委现场评分,并现场公布分数。
(3)综合成绩确定:按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的权重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四)体检
1.时间:8月15日。
2.地点: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
3.相关要求: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前3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重点考察
1.时间:8月18日前。
2.相关要求:考察对象确定后,公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干部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聘职位作出评价,考察对象综合测试成绩不作为公开选拔聘任的最后依据。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延伸到原单位对其进行考察。
(六)确定职位人选公示
(1)时间:2016年8月25日前。
(2)相关要求:考察结束后,公选领导小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竞聘测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对决定任用的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聘任手续。
(七)聘用
对公开选拔聘用的校长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聘期为6年。试用期满且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目标任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完不成聘用合同约定目标任务的,给予解聘,不再保留校长待遇;6年聘期满后,综合聘用合同约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考核合格,报县委同意可以续聘。
五、待遇
(一)实行校长年薪制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聘期内视其绩效考核情况每年给予30万至50万元薪酬。同时,对在管理、教育改革创新、教学质量等方面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再酌情给予奖励。
(二)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人、财、物、事、权等管理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对班子配备拥有决定权,对教师实行全员聘任。
六、纪律要求
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托关系、打招呼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选拔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在选拔过程中,报考人员要紧密关注在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ngm.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报考人员未及时认真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发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此次公开选拔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83-6121360
耿马自治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883-6128477
耿马自治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883-6121879
八、本方案由耿马自治县公开选聘县第一中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6127238
原标题:耿马县公开选拔县第一中长公告
耿马自治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