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公告【招16人】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卫生计生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不含普通高等在读学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0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见附件2)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市卫计委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报名联系电话:0527—84389315、15951375361。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8月15日9∶00-8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8月15日9∶00-8月22日20∶00;
缴费时间:2015年8月15日9∶00-8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市卫计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