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龙里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遴选公告【招5人】
为进一步加强龙里县卫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计系统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龙里县卫计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承担各遴选职位的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测评及考察等具体工作。
三、遴选单位及人数
龙里县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人;
龙里县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龙里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护理工作人员1名;
龙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临床医生1名。
四、遴选范围
面向全县卫计系统在编在岗人员遴选。
五、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龙里县计划生育执法大队乡镇卫生院院长或副院长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2013年9月1日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时,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的试用期内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相关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8月2日(8:30—18:00)
2.报名地点:
龙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306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龙里县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每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能开考(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护理工作人员除外)。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遴选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是否调整开考比例由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先面试,再进行测评和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考察和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测评占综合成绩的40%,考察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测评和考察由卫计局组成考察组到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测评和考察。(其中:借用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人员在现借用单位进行测评和考察)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测评和考察
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测评和考察对象按遴选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2以内比例确定,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主要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经考察不合格的人员(考察评分低于7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确定遴选名单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遴选人员身份研究确定调动岗位,并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员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卫计局政工0854—5636446
监督电话:
县纪委办公室0854—5632121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54—5621808
原标题:龙里县2016年卫计系统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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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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