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3人】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01、02职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面试。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9:00至16:00。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毕节市统一修改。
5.2016年8月2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8月29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8月30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9:00—8月30日16: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9:00—8月31日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后,请于2016年9月19日9:00—2016年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0857-8222949)。
政策咨询电话: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57-8930795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审查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中段)。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相关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采取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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