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开平市妇女联合会招考政府雇员公告
五、体检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拟雇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经复审通过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开平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人:杨健匀,联系电话:0750--2212640。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受理,电话:0750--2257303。
原标题:开平市妇女联合会招考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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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开平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