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伊犁州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通知
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含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现将体能测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到伊犁州体育运动【伊犁河大桥(老桥)向西500米处】集合,统一安排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请考生查询)。
二、按照体能测评要求,考生须自备运动鞋、运动服等物品。
三、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和体能测评费。
四、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自觉服从领队安排。若拒不服从的考生,经警告仍不听劝者,视为违纪,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六、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或其他不适宜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应事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提出或说明,否则,因体能测评引发的一切后果个人自负。
七、请考生自行准备饮用水、面包等食品。
八、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家长及亲朋好友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特此通知。
原标题:2016年伊犁州直公务员招考体能测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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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伊犁州直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