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公告【招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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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竹山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及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且填写《报考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2、面试
⑴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⑵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委人才办、县编办、县监察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今日竹山网、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719-4224621
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719-4225235
县编办 0719-4225343
县监察局 0719-4225331
附件:
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