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南宁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聘人员招聘公告【招1人】
(二)资格审查
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和体检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公文、行政技能、项目管理等内容)。
2、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3、拟用人选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按程序报批后,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没有任何异议可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5]121号)文件核定工资,按一类岗标准:具有职称的(高级职称)3400元/月、(中级职称)3200/月、(初级职称)290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未取得以上职称的工资:235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用人单位负责按国家的政策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宋 工 联系电话:0771-5891210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聘人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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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