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省社会基金理事会招聘公告【招5人】
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济南市二环南路2169号山东投资大厦9楼
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投资运营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省社会 基金理事会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 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 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省社会 基金理事会正式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重圆
联系电话:0531-8192080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 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社会 基金理事会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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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省社会 基金理事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省社会 基金理事会
2016年7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