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白城市洮北区安置委培生就业考试公告【35人】
为积极回应委培生就业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政府2014年专题会议纪要10号、12号精神,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区属部分单位开发辅助性岗位,安置委培生就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洮北区卫计局、街道办事处、信访局、住建局、环保局共计划安置35名委培生就业。(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997年-2000年毕业,“培养方式”为委培生、定向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等毕业生),派遣证或报到证注明到白城市洮北区人事局报到的。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
2016年7月4日-7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白城市中兴西大路3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白城市洮北区安置委培生就业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需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按岗位定向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本方案公布的岗位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免收考生报名费用。
4、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依据安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制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安置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