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长沙市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告【6人】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6名。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
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3名,机要岗位工作人员1名,财政金融岗位工作人员1名,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人员1名。
具体岗位详见岗位汇总表。
三、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岗位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或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或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岗位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10日17:00截止。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沙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考试前查实的,取消考试资格;录用后查实的,立即予以辞退。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党政综合部负责,通过长沙人才网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之日起至7月12日17:00截止。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选调数。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18日9:00至7月22日17:00登录长沙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暂定于7月23日上午9: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试。资格复审与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者,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体检与考察
以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市公务员局全程参与指导,由纪工委对选调进行全过程监督。
联系电话: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 0731-8899524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13592、82253513
监督电话:纪工委(纪检监察室) 0731-88995287
原标题: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公开选调6名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