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寻甸县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定向招聘公告【9人】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寻甸县卫计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寻甸县卫计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与社会 局:0871—62662521
寻甸县卫计局:0871—62656522
原标题:寻甸县二?一六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寻甸县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计划表a.xls
2.昆明市寻甸县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a.doc
5.2016年寻甸县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a.doc
省厅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