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上半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上半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组织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分批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进行资格复审。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要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书(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7月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7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③属“服务基层项目”的已加分人员,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要注明其基本情况、参加工作开始时间、现工作岗位、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
非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现场验证学历,请考生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注册,并保管好个人登陆账户及密码,以备查验。
2、考生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4、县人社局和相关招聘单位现场联合组织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时间:
第一批:6月29日(星期三),县直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上午8:00-11:30,资格复审岗位: 160501—160523;
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岗位:160524—160539。
第二批:6月30日(星期四),县医院、三院、皮肤病医院、疾控中心招聘岗位。
上午8:00-11:30,资格复审岗位:160540—160546;
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岗位:160547—160564。
第三批:7月1日(星期五),县中医院、镇卫生院招聘岗位。
上午8:00-11:30,资格复审岗位:160565—160571;
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岗位:160572—160580。
请各岗位人员按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文昌路66号305室)。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按面试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原标题: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上半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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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合肥市庐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6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