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枞阳县劳动事务代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枞阳县劳动事务代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男性,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岗位
本次招聘系枞阳县劳动事务代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从事县劳动事务代理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国家薪酬待遇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工资1500元/月,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
(二)报名方法及所需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枞阳县劳动事务代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填写)。
2.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出具并盖章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报名,确需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函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名人按规定缴纳考务费45元。
(六)准考证领取: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7月9日- 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几个程序。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