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6年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兹定于2016年6月27日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7日 上午:9:00—12:00时
2016年6月27日 下午:3:00—5:30时
地点: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六楼。
(台州市路桥区银安北街709号)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委托他人进行复审的需提供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或委托人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2016年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程序进行递补。请相应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原标题:关于2016年台州市路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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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