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招聘3人公告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
4、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专业技能考试。
5、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昆发〔2013〕15号)规定,限招彝族的岗位,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石林籍。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中共石林县委宣传部:0871—67796256
石林县纪检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1-67796492。
原标题: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二?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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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石林县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6年石林县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2016年度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2016年石林县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