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招聘8人公告
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系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为公立非盈利性医院,位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潘园路北侧,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医院按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标准建设,已建成的一期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于2015年3月7日正式开业。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同上)。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为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7、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岗位的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7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工业园区潘园路10号)307办公室(3号楼3楼)。咨询电话:0517-80570520。
3、报名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张;
(2)个人简历及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7)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7月1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