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远安县公路管理局招聘3名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更好地促进我县公路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县政府批准,拟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3人,其中:驾驶员1名(男性)、工程技术人员1名(男女不限)、路政协管员1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公路及车辆驾驶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现有试用期人员录用。
三、具体岗位条件
(一)驾驶员:A2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工程技术人员:道路与桥梁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路政协管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者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在2016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到县公路局报名登记,报名截止6月20日17时。
(二)资格审查
2016年6月21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每项考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占50%,技能操作占50%。
1、面试
6月22日上午8:30进行面试。
2、技能操作考试
6月22日下午2:30进行技能操作测试,现场测试车辆驾驶技能。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1:1的比例时,从到低分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由县人社局、县纪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组织考察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
(六)公示
依据参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在远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且无疑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为五天,培训结束后,正式聘用。由县公路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县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工资水平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原标题:远安县公路管理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告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远安县公路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