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温州平阳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招147人】
七、体检、考察
1. 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计委《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通知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
3.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九、注意事项
1.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截止为2016年6月8日。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除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平阳县以外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5.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含试用期);在本县内流动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7.指定偏远山区卫生院包括:水头镇朝阳卫生院、腾蛟镇龙尾卫生院、顺溪镇维新卫生院、顺溪镇吴?卫生院。
十、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咨询电话:0577-63739367
原标题:2016年平阳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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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