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竹溪县地税局招聘劳务派遣前台公告【招5人】
为做好公开招聘5名编制外办税服务厅前台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按照招聘简章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5人为考察对象, 面向社会公布(成绩表中前五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的基本内容
考察的基本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缺点和不足、应回避的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不能确保最低两年服务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应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岗位;
9、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或生源地以及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
10、有工作单位的未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报到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时间等;
12、有其他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考察的主要方法
考察工作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应聘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简章》等有关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采取多种形式评价被考察对象。
考察的主要方法:
1、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组长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柳毅担任,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人事教育科科长为考察组成员。
2、提前联系,考察对象为在职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工作单位或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提供被考察人档案;考察对象为未就业人员的,要求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出具鉴定材料,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3、实地考察。主要了解直系亲属和本人的情况。如有需要,可做进一步调查了解。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 实地考察后,考察组要与考察对象单独谈话,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详细了解,听取考察对象意见和建议。
4、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及有关资料,对照招聘条件,复查考察对象毕业证书、户口本等材料,主要审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有没有受过处分、是否存在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及年度考核情况等。要注意查看考察对象档案记载内容是否前后吻合、内在关系是否符合逻辑,出生日期、学习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等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存在涂改、伪造等弄虚作假问题。
5、综合分析评价。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注重能力、人岗相适的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要坚持全面的观点,既要看到优点,又要看到缺点;既要发现特长,又要发现不足。要坚持发展的观点,着重看其发展后劲、潜在能力、培养前途。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判断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能够胜任大厅前台工作岗位,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6、考察期间发现有不能被聘用,或有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的,要及时提出并按规定研究处理。
四、考察要求及结果运用
在考察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严格考察标准,尤其对不合格人员的确定,要做到事实清楚,有据可查,严禁在考察中徇私舞弊,隐瞒真实情况,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本次考察对象若因自身原因或不能在竹溪县地税局工作服务最低年限2年放弃录用的,可在综合成绩前10名人员中择优录用。
原标题:竹溪县地税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前台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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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地税局人事教育科
2016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