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南昌事业单位招聘需笔试研究生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岗位、核减人数岗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其中教师4名,图书资料管理员1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只适用于教师岗位)。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7、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任职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省外考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6月22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贵州省实验中学办公室(贵阳市瑞金南路155号,河滨公园侧门)。
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