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宁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9人】
(4)需进行资格复审的应届毕业生于7月6日至7月8日前持相关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考生到县卫生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核,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到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核),未在指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4.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上报宁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不足比例开考,不足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成绩75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程序。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缴纳)。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点复审后核发《同意报考通知单》。
(四)数据上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依据《报名登记表》,按统一规定的EXCEL表格格式,完成考生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审核汇总后上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①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综合试卷卷面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2)制卷和阅卷:委托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分别负责笔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
?考点主考工作组:负责考试全面工作,设考点主考一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主考二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试卷押运工作组:负责考试试卷安全、送到宁蒗,考试结束后运送到丽江,从公安、纪委、、人社部门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
ƒ试卷工作组:负责试卷押运到宁蒗后,封存入室内以后到试卷从室中接出这段时间内室的监控,从人社、和公安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④考试监考工作组:负责此次事业单位笔试的监考工作,并负责试卷的封装,根据报考人数,从相关部门和教师中抽调相应数量的人员组成。
⑤考试巡视工作组:负责巡查此次事业单位笔试考场,监督考场纪律情况,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⑥考试警戒工作组:负责维护此次事业单位笔试考区内的秩序及安全保卫工作,从公安部门抽调相应数量的民警组成。
⑦考试公证工作组:负责此次事业单位笔试的公证工作,从公证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⑧考试服务组:负责考试前相关考务资料、器械、工具等准备工作,考试过程中材料、工作牌、文具等发放工作,考试结束后对封装试卷的清点、验收,同时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从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同意报考通知单》及收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4)通过笔试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综合成绩再出现并列,则在综合成绩并列人员中再增加一场岗位能力测试,以第二次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5)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6)报考高中教师、医疗卫生直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可按不足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2.岗位能力测试
(1)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岗位能力测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复后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律检查机关参与监督和指导.具体测试方式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岗位能力测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专业排序,按招聘计划 1:2的比例确定测试对象。岗位能力测试人数未达 1:2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不足比例进行测试。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测试。 个别紧缺急需和招聘15人以上的岗位(不含15人),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不低于1.5:1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综合成绩并列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综合成绩并列、笔试成绩也并列,则在成绩并列人员中再增加一场岗位能力测试,以第二次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3)岗位能力测试命题和评分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4)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