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26人】
(2)2016003-2016004、2016020-2016021、2016023-2016024、2016029-2016035、2016037-2016041、2016043-2016049、2016051、2016053-2016054、2016056、2016058-2016059、2016061岗位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
笔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一)》和《专业知识》分别按40%、60%权重计算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后达50分),方可进人下一个招考环节。
4、加分说明: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携带相关证书向县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城镇潜阳大道舒州逸夫小学正对面潜山县人才培训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56-8935828)申请加分,逾期无效。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相关媒体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统考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执行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
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学科)招聘名额5名(含5名)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尾数进1)面试人选;招聘名额3至4名的按1∶2.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名额2名(含2名)以下的按1∶3.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及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必须为2016年5月27日之前;报考王河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岗位的执业医师证书取得时间必须为2016年5月27日之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开具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必须为2016年5月27日之前。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幼儿教师面试采取课堂教学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音乐、美术、舞蹈等综合能力;其他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各类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程序。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