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林业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6人】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林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林业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云南省林业厅网站(http://www.ynly.gov.cn/)向社会发布。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六)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省林业厅人事处:0871—65011403
(二)省监察厅驻林业厅监察室:0871—65011416
(三)省林业科学院:0871—65211541
(四)省林业调查规划院:0871—63318482
(五)省林业高级技工:0871—66075009
(六)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0871—63830962
(七)省农村能源工作站:0871—65011690
(八)云南森林自然中心:0871—65014122
(九)省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0871—65011472
(十)省楚雄木材检查站:0878—3386131
(十一)省华坪木材检查站:0888—6471621
原标题:云南省林业厅厅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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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省林业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