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3人】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充实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队伍,结合工作实际,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河池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河池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年龄在35岁以下,工龄满2年以上;
3.工作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4.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间或者未满工作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选可自愿报名,也可经单位组织推荐。报名有关材料请于2016年5月18日前交到(如通过配送,以邮戳寄出日期不超过5月17日)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1号(四桥铜鼓广场对面),邮编:547000,联系人:刘芋兰,联系电话:2259211。
(二)资格审查。市发改委成立报名资格初审组,并按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调(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调动手续。根据选调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跟班学习人选。入选者到市发改委跟班学习一个月,根据跟班学习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报名时,须填写《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网下载)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同时,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附上近期生活照片1张(彩色5寸)。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发改委人事教育科咨询。
原标题: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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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