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遴选3人公告(第1号)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经中共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普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普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成立于2008年12月,系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普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3名。因部分岗位涉及矿山井下作业,限男性2名,不限性别1名。
三、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全市各级党政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在职在编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5.身体健康;
6.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间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二份;
2.《普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请报名人员到网站下载并完整填写表中内容);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5.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不含周末)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02室(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5。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有关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