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镇江新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决定,镇江新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5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1号楼5楼1520室(教育岗位)和4楼1422室(卫生岗位) (报名单位联系电话等见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或至报名现场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聘所需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6.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可减免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专业技能测试前由新区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新区社会发展局汇总填写《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新区组织人事部。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8日(星期六)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6年6月2(星期四)-6月3日(星期五)9: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新区管委会1号楼5楼1520室(教育岗位)和4楼1422室(卫生岗位)领取准考证(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