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公开招聘1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面试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3、面试方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组织实施。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体检不合格,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如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但递补人选必须是是已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
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人员名单、面试入围名单、总成绩、考察、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进行公示。
十一、聘用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证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工作人员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和其它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二、纪律监督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0714-3162506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0714-8761506
附件:《大冶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员岗位一览表》.xls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