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3名】
报名须知: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要提供详细报名登记信息。除需要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外,同时还须上传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的电子文本(如扫描件、图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在宜昌市内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宜昌市内任职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任职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均应填写《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证明材料均须扫描上传(通过三个附件窗口以图片或压缩文件上传,每次上传文件或压缩包大小限1M)。“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考核年限计算到2016年7月31日。有工作(专业)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5月28日。笔试加分对象(“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在报名信息(个人简历)中要做经历相应说明。
(3)笔试加分原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资格确定。笔试资格采用网上初审,由宜都市人社局指定专班负责。初审办法以考生提供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照职位条件进行初审确认(最终以面试和考察复审结果为准),凡初审通过的考生才具备笔试资格。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笔试资格审查后,低于规定比例的,应核减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5)缴费。初审通过后,要及时到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
特别提醒:由于报名与缴费系统不存在关联,需要以银行缴费户名为依据核对缴费人员身份。缴费可以在任何银行进行,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支付宝等方式支付,但必须以转帐方式缴纳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得以现金存入方式缴费),务必在“用途”栏注明考生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确认。缴费后,请考生妥善保管缴费相关凭证备查,并及时登录网上平台关注个人缴费确认信息。缴费截止日为2016年5月22日,过期不再受理。凡在银行缴费但在报名系统中尚未确认为“已缴费”的考生,请及时与宜都市人社局联系。
收款单位:宜都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计财股;
缴费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北三峡分行宜都支行营业部;
账号:1807072029220061118。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