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四川筠连县考调公务员公告【9人】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25日14:30—17:00在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宜宾市筠连县新华大道东段50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主要测试农村工作、征地拆迁、信访维稳、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及申论、政治时事等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加分
(1)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年度考核中,每得一次加2分,可累计加分;
(2)近三年内,因工作突出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省级及以上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获两种及以上奖励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5月16日至20日在工作时间内将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交到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成绩+加分
4.面试。按岗位考调名额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考调名额3倍的,则所有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
面试后,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卷面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科目卷面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布。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考调名额3倍的,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选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选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选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选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选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2.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后提出拟选用考调对象,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用考调对象,在规定时间(选岗事宜另行通知)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岗(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科目卷面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岗;笔试科目卷面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岗)。
(六)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用考调对象选岗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选用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其选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五、考调纪律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公务员局举报。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网站上相关动态信息。
七、咨询电话:0831-3897076、0831-7728456,监督举报电话:0831-7728968。
原标题: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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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5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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