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从事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全额拨款事业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品行端正;
2.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4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5.符合事业编制人员交流的有关规定。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延安路346号)三楼304室。
3.需提供的资料:《越城区塔山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政审证明及相关荣誉的有效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量化考核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内容附后)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量化考核占总成绩的30%。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取消选调计划。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等基本素质。面试占总成绩的70%。
(四)体检考察
根据量化考核和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由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
(六)公示
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575-85133934
原标题: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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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附件
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