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公告【4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按比例相应地减少遴选人数。
五、统一考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 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笔试前3日发放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到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秘书科领取。
笔试成绩将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ynqjrs.cn)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面试
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遴选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需于面试前3天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未按要求提出放弃申请的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面试严格按照曲办字〔2014〕15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确定的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面试将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并及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ynqjrs.cn)公告。
六、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准备一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报告由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秘书科,要求1500字左右。经历业绩报告应从介绍个人历年年度考核奖励、其他表彰和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作简要自我评价,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着重反映近年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凡属参与完成的工作任务,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发挥的作用。
经历业绩评价严格按照曲办字〔2014〕15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详见《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经历业绩评价量化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二)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需于体检前3天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未按要求提出放弃申请的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放弃,将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各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成立考察小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将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ynqjrs.cn)公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工作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如出现拟遴选人员被取消公开遴选资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
九、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874—3124803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4—3128232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0874—896793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