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长沙市地方海事局遴选公务员公告【12人】
五、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2: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选调单位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30。
4、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低于1:5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19日9:00-1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文秘笔试时间为210分钟,其他岗位笔试时间为180分钟。
综合文秘岗位笔试科目为写作,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均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等选调所需的材料到长沙市地方海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根据实际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通过报名网站和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折算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察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再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将选调结果在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调动
公开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原有高于科员职务不予保留,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人事教育科 0731-82445217/82445218
联系人:王 霞 皮玲萍
监督电话: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监察室0731-82445245
报名技术咨询: 0731-82253513
原标题: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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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