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6人】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职位,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或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选调、聘用人员纳制管理,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以上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选调或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0797-8211004;监督举报电话:0797-8223525。
原标题: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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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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