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招聘所属单位人员公告【32名】
根据宜昌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32名)
1、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6名;
2、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3、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4、管委会办公室:1名;
5、组织部:2名;
6、财政局:2名;
7、经济发展局:2名;
8、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9、规划局:3名;
10、创新创业服务中心:1名;
11、东苑街办:2名;
12、南苑街办:2名;
13、劳动就业管理处:1名;
14、社会管理执法大队:3名;
15、白洋国土分局:1名;
16、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名;
17、安全管理执法大队: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身体健康。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不满2年的,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