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湘潭县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选调公告【2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县直机关、乡镇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职位
中共湘潭县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选调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服务意识强,热爱老干部工作;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协调、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具备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任职、新录用或新聘用试用期的;
(5)未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5月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7886318)。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完整《中共湘潭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工作,并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复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选调人数需达到5: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判断、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3、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员不足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四)面试
1、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及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适时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共湘潭县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http://lgj.xiangtan.cn/)公示并电话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参照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和拟选调人员岗位的要求,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考察。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共湘潭县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http://lgj.xiangtan.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调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咨询电话:0731-57886318(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原标题:中共湘潭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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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县委老干部局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湘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