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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95人】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除困难家庭毕业生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用,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和体检时间:2016年8月上旬前。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和各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2016年8月31日前。

八、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九、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4.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5.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诚信档案供招聘机关在聘用考察时参考。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0778-2303185

原标题:河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河池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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