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淄博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183人】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淄博市卫生人才网发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开始之前7天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具体时间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评价。
考察结束后,单位或考察组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主管部门研究后提出聘用意见,并撰写《考察工作报告》。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五)公示和聘用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察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资格审查、考察、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sdzb.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电话: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0533-2773235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八纪检组、监察室0533-2313507
本公告由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1-6
1、2016年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6年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
3、2016年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4、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5、高等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6、2016年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单位邮箱及联系方式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