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崇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笔试部分)【774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各县(市、区)的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 19日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市直单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19日。报名期间请到市直招聘单位报名。
3、报考定向招聘驻军随军配偶的岗位(含各县市区),请到崇左军分区干部科报名。崇左军分区干部科负责对报考驻军随军配偶岗位(含各县市区)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费收取、材料报送。
(三)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1)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3)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
3、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费每科50元,共100元。
4、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还所交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对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4月21日前,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21日。
(四)领取《准考证》
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凭身份证、考试费发票于2016年5月19日—20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准考证》。
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年5月19日—20日到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崇左市友谊大道崇左人力资源市场607室)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属特殊岗位确实需要开考的,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对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