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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4人】

  其他人员应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二)面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综合类和卫生类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教育类的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说课内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的考生应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根据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对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却坚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体能素质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对象在此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放《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4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4-6211042

  原标题:武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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