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35人】
(二)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人才引进岗位采取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三)笔试范围
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四)最低开考比例
公开招聘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开考;人才引进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开考。
(五)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4月28日-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攸县发展中心1072室)。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才引进岗位按报名资格复核确认的人数参加面试,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计划。对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教育人才引进岗位面试内容为上课、教育公开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上课、说课时间10分钟;音、体、美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加专业能力测试。卫生护理岗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试;卫生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评委小组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七)成绩合成
公开招聘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人才引进岗位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攸县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应聘同一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总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经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后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三)人才引进的对象,按照《攸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