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遴选20人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结合工作需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面向全省各州(市)及以下国家机关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和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机关(行政机关)5名。
2.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名。
3.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2名。
详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州(市)及以下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4.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 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一学历层次须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一致,专业不一致的不得报考。
7. 身体健康;
8.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 : 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各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表格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nhrss.gov.cn)下载。
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3份;
(2)信息采集表3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老楼一楼大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