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宁津县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中心选拔3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中心人员结构,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照《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组通〔2015〕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宁津县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中心选拔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选拔条件
(一)选拔范围
宁津县事业单位中使用事业编制、在编在职、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公开招聘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4、试用期满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选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7、符合选拔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宁津县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中心选拔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6年3月27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拔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或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到期限的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和县安监局共同组成的县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政策研究、协调指挥、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3月31日8:30-18: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登录(http://www.njrcw.gov.cn)“宁津人才网”下载填写《宁津县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宁津县选拔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附件3);
2、县人社局综合规划科现场报名
(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人社局2号大厅,电话:0534-5421931)。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①报到证、②毕业证、③学位证、④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⑤单位开具同意报考及在职证明; 6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考资格一经选拔机关确认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办法,以及岗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拔对象范围并符合选拔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工作全过程。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