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长汀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0人】
(3)考试时间、地点: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10:30,地点待定,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自带黑、蓝钢笔、2B铅笔、橡皮擦、垫板及小刀。
(4)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以取得任职资格证的。若同是取得资格证者,以执业注册时间确定,注册时间较早的。若上述办法不能确定,另行加一场笔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4.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聘用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该岗位考试人数参加体检。
(2)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延递补1次。
(3)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已通知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
5.录用办法:
(1)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拟聘用人选。
(2)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考生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在设定的岗位数及招聘单位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
(3)在职报考者在拟录用办理相关手续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出现以下三种情形者造成缺额的,按岗位及考试成绩排名顺延递补缺额(仅递补一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016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未办理手续之前,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5)根据汀卫[2016]4号《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本次招聘未招满剩余名额,不再组织第二次招聘考试,将调剂到2016年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名额中。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经招聘录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服务期限未满离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纪律和监督
1.县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纪检组等有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本次招聘考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4.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7-6831020。
原标题: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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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